销售钢材假冒商标罪(卖假钢材怎么举报)
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理
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是食品,可要求赔偿十倍的购买价格;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责任。
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是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处罚,也可以起诉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工商局会做出行政处罚,罚款或者要求停业整顿,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对犯罪嫌疑人判刑。是企业犯罪的,直接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受害人,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先携商品和有关票据到商店去交涉,说明情况。一般说,如果您购买商品的时间不长,商店都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修、或换、或退。如果商家不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商标发展历史
1、我国商标注册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以下是其主要阶段:1950年代至197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商标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此时期商标注册制度尚不健全,商标保护水平较低。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商标制度也得到了重视和改革。
2、年,即清光绪三十年,清政府出台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商标品牌方面的法规。自此以后,品牌的注册管理开始纳人法制轨道,品牌开始成为具有严格法律效应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行为。我国的品牌管理开始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
3、文革时期,国内多次开展了对商标制度的批评,全面否定商标作用。文革结束后,国务院指示要从速恢复注册制度端正了商标工作的方向。1979年11月1日恢复了全国商标的统一注册。截止1980年底,共有注册商标约45000件,其中国内商标38000件,外国商标6700件。
4、中国商标局的历史变革始于新中国成立后,早期的商标注册工作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1978年,随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恢复,商标局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被设立在其中。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颁布,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5、从此,中国进入了注册商标的历史时代。20世纪初,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受国外经济影响比较大的城市,出现了许多从事商业美术广告的人员,并且创作了一批知名的商标,如“老刀牌”香烟,“天厨牌”味精等,甚至直至今天有的仍在沿用,见证了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历史。
6、以便推广宣 传自己生产加工的商品。中国古代标志自发产生,并不断完善。起初并不具备现代商标的特征,只是产 品一些属性的特征说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逐步成为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商标。这 一时间段中国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小,标志的特征鲜明,从视觉设计角度看,可以视 为商标的雏形。